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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07:18:15 作者:翰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优秀5篇)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篇一

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低速货载汽车和三轮汽车管理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管理措施,集中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贯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通过整治,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重点车型: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大货车、摩托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道路:109、110国道,通山公路等农村道路。

(四)重点地区:。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源头管理。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对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乡镇、村、组及驾驶员要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人,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组,每一台机动车辆,每一位驾驶人员身上,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

(二)社会联动,部门协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公安、农机、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违法载人行为的合力。公安部门要在摸排运送南梁台子群众外出采摘枸杞、抓捕蝎子以及银石高速公路施工车辆等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调整警力,实行错时上岗,加强110、109国道和通山公路等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入到路面管控上,在重点查处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幅射周边乡镇和道路,将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村道路,依法查处工程施工车辆、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查处中对违法载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清点人数,责令卸客转运。对于多次违法且无驾驶证的驾驶员,一律予以治安拘留;上路行驶无牌车,一律予以扣留。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扣留强制报废。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县乡道路防护设施和提示标志,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安监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主动会同公安、农机等部门认真做好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各项工作,并强化监管督导。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拖拉机登记和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要开展对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严禁继续上道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县电视台要配合公安、农机等部门,制作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在县有线电视台插播,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安全宣传教育在整治行动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二是公安部门要利用流动宣传展板、事故照片等载体,在农村集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加强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主、驾驶人及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农户、进家庭等活动,以案说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的示范作用,采取为农机手送创建“平安农机”倡仪信,发放安全宣传挂图、知识手册等形式,广泛普及拖拉机安全知识。四是各乡镇场要积极联系、配合公安、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辖区群众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完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乡镇场、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凡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辖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场、有关部门每周二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联系电话:*),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篇三

一是大力开展车辆隐患排查清理活动。我局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车辆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上路参加营运,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将之形成常态化管理并广泛宣传,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并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档案,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清理随车消防、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严禁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一经发现必须严格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二是我局以客运站场为督查重点,要求各客运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杜绝一切危险物品进入站场,加强应班和进出营运车辆的例检、例查,确保无带病、带伤车辆参加营运。同时加强站场内秩序和环境的综合管理,保持人员密集场所的平安稳定,对消防和应急设施进行排查清理,强化隐患排查,以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篇四

1、活动伊始,我局即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对所属的车辆技术等级状况、随车安全设备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集中排查清理,之后根据重要时段和工作需求,即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并上报我局备案,重点对技术等级状况不佳、随车安全设备不齐全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参加运行,对资质不符合的从业人员予以清退,存在违规驾驶行为的驾驶员进行专题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将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遏制在了萌芽状态。

2、在活动期间,局领导多次带领工作人员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工作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并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存在的安全隐患都一一进行排查,共计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检查客运企业2个、货运企业3个、二类以上维修企业9个、驾驶员培训机构2个、客运站2个,发现问题或隐患共计11个,能够进行现场整改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明确职责,要求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此举强化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了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例检、例保、例查”、“三品”检查等管理规定。

3、全面落实“六严禁”监督执行工作。通过对个别驾驶员为损坏车辆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和驾驶员超时、超速、超载、凌晨2时至5时未落地休息等违反“六严禁”行为的严厉打击,对其他执法单位抄告的驾驶员和车辆督促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我局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扣分、记入重点监管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理。目前我县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率达100%,超速、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保障了客运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

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h11—20**)、《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工作总结

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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