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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 中央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汇总8篇)

时间:2023-09-20 20:24:40 作者:笔尘最新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 中央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汇总8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

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

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

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同志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

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

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00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

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

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

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

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

引导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分别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六)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

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七)实施易地搬迁脱贫。

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要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补助标准。

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

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

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

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

(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

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

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九)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

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

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建立全国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

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加大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区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尽快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抓紧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有条件、有需求地区可以实施“以粮济贫”。

(十二)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

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十三)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十四)加快交通、水利、电力建设。

推动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国道省道技术标准,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

大幅度增加中央投资投入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公路建设,继续实施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建设任务,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

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

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

加大对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制定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

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

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

(十五)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

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

(十六)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

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十七)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

出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实施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扩大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综合扶贫工程,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

改善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发展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职业教育,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培训。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

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充分考虑边境地区特殊需要,集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使边民能够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

完善片区联系协调机制,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推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

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

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从2016年起通过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

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腐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

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运用适当的政策安排,动用财政贴息资金及部分金融机构的富余资金,对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

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

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

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

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等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有效拓展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

(二十)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

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

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

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

(二十一)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

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二十二)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

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使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

东部地区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

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扶贫协作,鼓励东西部按照当地主体功能定位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

启动实施经济强县(市)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携手奔小康”行动,东部各省(直辖市)在努力做好本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的同时,更多发挥县(市)作用,与扶贫协作省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结对帮扶。

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

(二十三)健全定点扶贫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单位落实扶贫责任。

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

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二十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

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

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

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

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二十五)创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

深刻领会国家主席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系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领导亿万人民摆脱贫困的历史经验,提炼升华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思想动力。

(二十六)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传统美德,振奋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全党全社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

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激发贫困群众奋发脱贫的热情。

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

深化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

推动贫困地区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

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十七)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国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

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加强对外宣传,讲好减贫的中国故事,传播好减贫的中国声音,阐述好减贫的中国理念。

(二十八)加强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

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减贫理念与经验。

履行减贫国际责任,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全球减贫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九)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地)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摘帽上。

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要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要向中央作扶贫脱贫进展情况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向市(地)、县(市)、乡镇提出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军队和武警部队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

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优秀干部,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主要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级。

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省部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也要选派厅局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

(三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

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

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

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在有实际需要的地区,探索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开展村民自治,通过议事协商,组织群众自觉广泛参与扶贫开发。

(三十一)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

抓紧出台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省份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快出台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

加快落实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要求。

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共享。

(三十二)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

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

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加强贫困地区县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十三)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贫困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

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国家主席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精准发力,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列入全市2019年以后(含2019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19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19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9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2019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五) 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 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四

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县扶贫办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村的支持配合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扶贫开发政策,坚持以党的xx大和县委十四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贫困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扶贫村基本情况

今年,我队定点扶贫村有3个,分别是桃元村、院道村、崔庄村。

桃元村地处冈西、冈东、上冈三镇交界处,幅员面积8.2平方公里,共辖桃元、祁堰、路庄3个小自然村,有1318户,总人口4512人,耕地面积8467亩,党小组14个,党员126人。院道村,位于该镇中部地区,面积7.8平方公里,共辖院道、彭庄、港北三个小自然村,有1119户,总人口3537人,耕地面积7778亩,党小组11个,党员110人。崔庄村地处镇最西部,与冈西镇交界,面积3.5平方公里,有356户,总人口1098人,党小组7个,党员45人。

二、帮扶目标任务

总体上讲,我队将以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为帮扶重点,帮助该村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培养农民致富带头人,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同时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制订扶贫工作的具体计划。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将这三个村全部脱贫,人均农民纯收入提高350元,发展一定规模的带动农民致富的项目10个,增加村级积累15万元以上。

三、帮扶措施

强化扶贫项目。明年3个村的扶贫工作确保做到“三个一”:扶持各村100个低收入农户发展致富项目;扶持各村一个高效农业或工业项目,桃元村侧重家禽养殖项目,院道村侧重草坪项目,崔庄村侧重水产养殖项目;扶持一个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使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有力地带动农民致富,从而也为村级集体积累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扶持活动。继续搞好牵手致富、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今年我们将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突出扶志,增强他们发展的信心;突出实物扶贫,增强造血功能;突出扶头,让村干部自身富,带民富,重点提升村集体班子的能力。

强化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两年来,我们共为该镇筹措扶贫资金 万元, 个后方单位都按照要求一分不差地将扶贫资金解交到位,即时地运用到扶贫工作中去。明年的资金我们要早作打算,及时和后方单位联系,多做他们的工作,使他们能为扶贫工作多献爱心,争取在明年年初就将所有的扶贫资金全部筹集到位。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到困难群众、扶贫项目和村集体事业中去。

强化工作责任和纪律。我队每位同志都把扶贫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扑下身子,扎根基层,与扶贫村的干部吃住一起。做好调查研究,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和当地的党委、政府搞好关系,协同配合,上下班正常,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扶贫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暨帮扶解困誓师大会精神和《石嘴山市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石嘴山市帮扶解困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共青团在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市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决定联合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关于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要求,找准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优势,以红翔、红瑞、庙庙湖三个移民贫困村为重点,瞄准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健康成长,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支持机制,深入实施“5+1”青春扶贫助力行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帮扶解困行动贡献青春力量。

1.围绕思想扶贫,开展青春筑梦行动。促进青年脱贫致富,首先要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加强对贫困青少年的思想引导、观念引领,帮助贫困家庭青少年树立奋斗改变命运的信念,增强自立、自尊、自强意识,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通过勤劳开源、节俭积累,率先脱贫、带头致富。要加强对青年的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活跃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选拔贫困家庭青年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走进贫困村开展“奋斗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市级不少于3场次、县级不少于5场次。

2.围绕生产扶贫,开展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是促进青年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等,全力服务贫困家庭青年创业就业。围绕“双创”,做好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宣传和对接服务,积极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帮助青年解决创业中的信息“瓶颈”、资金难题。探索“互联网+”模式,帮助贫困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脱贫致富,市县团委每年至少面向贫困青年开展电商培育1场次。支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瓜菜、林果、草畜等特色种养业;通过工岗快递、组织技能培训、提供见习岗位等方式,帮助青年转移就业,力争使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青年实现人人就业。

3. 围绕教育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助学行动。通过支持教育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重点瞄准因学致贫家庭,围绕青少年在学业方面的现实困难,广泛整合团内外资源,为移民地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助学服务。深化“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人均资助3000—5000元,对特别困难家庭可延伸资助满四年;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统筹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全覆盖,防止因学致贫。延伸“希望工程·共青团班”助学项目,整合各类资源,对3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中阶段在读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团委各筹集50%。拓展“希望工程·微善之家”项目,依托3个贫困村学校,建设3个“希望工程·微善之家”分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开展助学活动,在助学的同时促进少先队德育工作。今后凡团内助学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4.围绕人才扶贫,开展贫困村青年人才支持行动。摆脱贫困,关键在人才。要着力培养本土青年人才,大力开展优秀青年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好青年、优秀农村青年教师等选树工作。要积极引入外部智力资源助力扶贫,市青联要发挥好青联农业、金融、科技等界别委员优势,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金融、送文化、送卫生等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青年,安排创业导师开展结对指导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乡镇倾斜,其主要任务是配合乡镇团委开展青春扶贫行动。

5.围绕公益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扶贫关爱行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扶贫,广泛动员各直属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努力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 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丰富服务项目和载体,开展“红领巾圆梦行动”、公益夏令营、“留守儿童乐游科博馆”、“乡村流动少年宫”等活动,积极争取为移民学校配建“七彩小屋”、“爱心书屋”,促进移民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对贫困家庭残疾青少年开展摸底调查,整合社会公益力量和公益资源,开展结对帮扶。实施 “希望工程·大病救助”计划,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大病青少年的关爱救助力度,降低因病致贫风险。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城乡少年手拉手等活动, 推动移民地区和非移民地区青少年的交友互助。探索推进网络众筹、众扶、众帮的扶贫模式,利用线上公益平台,广泛开展微捐赠、微公益活动,建立人人可参与的公益扶贫渠道。

6.夯实基层基础,开展贫困地区团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深化基层组织格局创新,持续建设乡镇直属团组织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最大程度实现对贫困青少年的有效覆盖和组织活力的逐步提升。加强脱贫攻坚重点乡镇红崖子乡和陶乐镇2个乡镇团委和红翔、红瑞、庙庙湖3个贫困村的团建工作,配齐配强团的领导班子,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将团干部“6+6”常态化下沉基层和“3+2”到基层向服务对象报到工作与青春扶贫工作相衔接,团市委、平罗县团委每年或每半年各下派1名专职团干部到脱贫攻坚重点乡镇团委(红崖子乡、陶乐镇)工作。积极争取和支持建设3个贫困村“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移民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基础团务和运行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团、队组织活力。

1.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的重大意义,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把青春扶贫助力行动纳入“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从为党分忧、为青年解难的角度谋划工作、探索实践,作为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联系服务青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发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最强音。

2.完善机制,精准调度。按照“精准确定扶贫对象、精准设计扶贫项目、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精准开展考核评估”的要求,将青春扶贫助力行动作为共青团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层级工作责任制,团市委重点负责统筹协调、政策衔接、目标确定、项目规划、组织动员和督导检查,县级团委重点负责制定帮扶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团委负责做好项目和工作的衔接、需求和资源的衔接以及扶贫对象确定、需求调查、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积极面向贫困青年推介“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使其成为联系服务贫困青年、密切团青关系的“窗口”,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倾听和回应贫困青少年的诉求,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深度结合,实现扶贫资源与脱贫需求的精准对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立足党政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各类群众欢迎的活动和形式,及时广泛宣传推广党政在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工作上的新政策、新措施。注重总结经验,宣传好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中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积极挖掘和宣传青年脱贫典型,在广大青年特别是贫困青年中倡导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风尚。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六

按照省委“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县2017年全面脱贫的要求,7月15日第16次县委常委会明确决定:把扶贫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中心工作,作为总抓手来推动其它各项工作。围绕实施“1347”扶贫攻坚战略,从7月15日以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

成立了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立团风县扶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副书记蔡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段文俊等兼任副主任。下设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政策兜底扶贫、社会扶贫四个工作专班和综合协调、宣传报道、业务指导、督查组、考核组五个工作组,同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扶贫攻坚指挥部,成立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设立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增加到3名,专职专干。

二是制订了全县扶贫攻坚计划。

围绕2017年全面“脱贫摘帽”的奋斗目标,科学制订全县三年脱贫工作规划,细化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县里脱贫规划为“1347”工程,即横下一条心、利用3年时间、通过四个一批方法,完成7万人脱贫。计划2015年脱贫10个贫困村、28174名贫困人口,2016年脱贫33个贫困村、21234名贫困人口,2017年脱贫29个贫困村、21243名贫困人口。现已将贫困村脱贫计划落实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已下达到乡镇村,村级正在落实到贫困户。

三是选派了驻村帮扶工作队。

7月31日,我们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精心选派了292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和98个重点村、后进村、难点村第一书记,并动员45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做到了“五个全覆盖”,即全县所有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村、后进村和难点村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县领导联系乡镇包重点村全覆盖,县直单位参与精准扶贫全覆盖,重点民营企业联系重点村全覆盖。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委办公厅的肯定,见《督办通报》第25期。7月31日上午,县委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并举办了业务培训。当天下午,800余名工作队员全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目前,工作队基本完成贫困户识别、复核、确认工作。

四是进行了扶贫工作现场推进和督办。

8月24日,县委书记刘应文在马曹庙镇主持召开了全县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会议参观了马曹庙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传达了全市精准扶贫现场会精神,各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就各自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会后,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县直机关、各村支部书记、县驻村第一书记、县驻村工作队队长、联络组长参加的精准扶贫动员大会,围绕“四个一批”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时间节点进行了具体安排。9月2日,攻坚办再次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办。

五是召开了县委县政府高规格会议。

8月21日和8月26日分别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精准扶贫相关工作。8月28日召开了县委四届九次(扩大)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会上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任务军令状,县扶贫攻坚办公室与扶贫工作队签订了“驻村帮扶责任书”。这次会议从思想上进行了誓师动员,从工作上进行了督促落实,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扶贫攻坚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展精准扶贫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帮助群众脱贫上。

六是拟定了相关政策支撑文件。

除了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之外,拟定了《关于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团风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团风县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工作方案》、《团风县精准扶贫时间表和路线图》等相关政策文件,还有几个文件正在积极拟办修订之中,准备近期出台。

七是创办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

县扶贫办与县农商行联合创办扶贫小额信贷试点,通过市场手段运作扶贫开发,利用有限的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拉动社会资金,解决贫困户借款难的问题,创新了市场主体帮带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7月23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肯定了我县扶贫小额信贷“12345”扶贫模式(即搭建“一个信贷平台”,突出贫困人口和市场主体“两个主体”, 严格评级授信、项目推荐、贷款发放“三个步骤”,确保指标落实、项目直扶、帮扶带动、验收考核“四个到户”, 打造瞄准特困群体、落实特惠政策、形成扶贫合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壮大特色产业等“五项特色”)。目前这项媒体宣传的“金融扶贫团风样板”工程,已向282户发放贷款3220万元,落实帮扶贫困户315户、1812人。

八是开展了扶贫攻坚的密集调研。

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各自的扶贫联系点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通过走访座谈、解剖典型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脱贫的愿望和想法,总结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理清扶贫思路、完善脱贫举措。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分别对因病致贫人口、农村低保(五保)人口、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等进行专题调研,为制定完善精准扶贫规划和政策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认真准备接待,圆满完成了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任务,其中省委领导傅德辉常委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九是正在开展各种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

2、办产业扶贫示范点和市场主体帮带贫困户示范点;3、培训转移贫困户劳动力示范点;4、电商扶贫示范点。各示范点创建工作由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和牵头单位以及各乡镇具体负责落实。

前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相比,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认识高、动作快、效果好,有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工作专班和牵头单位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没有尽到工作职责和牵头之责,导致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相比兄弟县市罗田来说,我们工作总体推进速度稍缓,没有掀起扶贫攻坚的高潮态势,没有真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工作成效不明显。相比上级领导的要求和贫困群众的需求,工作成效不很明显,工作特色不突出。

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全县贫困户重新精准识别完成后,要落实全县各级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并实行包保责任制。在分类锁定贫困对象后,要依据贫困户家庭情况、资源禀赋、身体状况、技能条件,按照“一户一法”的办法因户施策,制定 “六个一”精准脱贫计划: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个发展项目,一户一种致富技能,一户一个包扶干部,一户一个脱贫时间,一户一个帮扶措施,建立精准帮扶台账。

二是落实市场主体帮扶机制。目前正在调查摸底全县市场主体的情况,落实市场主体帮扶机制,积极推动产业扶贫,方式主要为以下五种:一是龙头企业+贫困户,二是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是家庭农场+贫困户,四是专业大户+贫困户,五是电商平台+贫困户。

三是层层落实减贫计划。各乡镇的减贫计划要到村到户到人到年度。工作要做到落实“三化”:1、落实信息化。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网贫困信息大数据平台,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逐条录入指标信息,逐类制定帮扶方案,全方位帮扶,全过程监督。2、落实清单化。逐村逐户制定脱贫计划,建立脱贫“任务清单”,制定帮扶“责任清单”,形成核查“进展清单”,明确“问题清单”,实行跟踪销号管理。3、落实图表化。制作精准扶贫工作手册,乡镇、村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和产业发展规划图及时间表。

四是建立八个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七个政策支撑文件,一是产业扶贫方案(县农业局),二是搬迁扶贫方案(县住建局),三是医疗救助扶贫方案(县卫计局),四是教育助学扶贫方案(县教育局),五是培训就业扶贫方案(县人社局),六是民政兜底扶贫方案(县民政局),七是整合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县财政局)。另外承担村级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电力保障等十项重点工作的部门要分别制定各自的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五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四个一批的措施,加大扶贫工作推进力度。一要尽快制定政策支撑体系,通过政策的引导来推进工作;二要继续办点示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引路的作用,要培育和建立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三要全面推开,重点突出推进产业扶贫和搬迁扶贫两项重点工作。

六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政府《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x政办发(2015)x号要求,以精准扶贫为引领,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化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用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主导,制定明晰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单位等,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楚、责任分工明确。建立“以县为主体、省级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整合机制,合力推动精准脱贫。

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下加强氛围营造,对上加强联络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牢牢把握精准扶贫舆论导向,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宣传报道我县精准扶贫政策、先进典型等方面情况,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扶贫,探索老板捐资扶贫、能人带动扶贫、大户帮助扶贫、招商引资扶贫、部门结对扶贫、合作组织服务扶贫等“六大”社会扶贫模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七

1、贫困济困靠大家,温暖人心你我他。

2、情系贫困群体,奉献诚挚爱心。

3、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4、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5、一份捐赠,一份爱心。

6、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7、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事业。

8、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

9、弘扬中华美德,关爱贫困家庭。

10、扶贫济困,积德行善。

11、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扶贫攻坚下一步计划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某某扶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定西市安定区某某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全镇到20xx年实现整体脱贫的奋斗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某某扶贫攻坚行动的战略部署,按照“认识抓强化、产业抓提升、转型抓项目、城建抓完善、和谐抓民生、作风抓班子”的要求和调结构、促转型,夯基础、重统筹,增收入、惠民生,抓党建、强保障的总体思路,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精准扶贫为抓手,以改善贫困村基础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主要任务,坚持整区域连片推进与到村到户相结合,坚持连片开发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增加财政投入与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社会力量相结合,确保全镇20xx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xx年到20xx年,全镇减少贫困人口5856人,贫困面

下降到8%以下,实现整体脱贫。

(二)具体目标

1.一个核心(持续增加收入)。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8%以上,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到20xx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4095元。

2.两个不愁(不愁吃、不愁穿)。无论丰年灾年,全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都有可靠保障,吃穿条件有明显改善,稳定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3.三个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义务教育:到20xx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1%以上。

基本医疗:到20xx年,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住房:到20xx年,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举措

体公开、公正、有序、规范流转。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创新和完善农业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二)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增强扶贫开发实效。实施统筹式扶贫,坚持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双联”行动、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实施合作式扶贫,积极发展参股经营、龙头带动、科技依托、结对帮扶等合作方式,探索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加大对贫困户的带动力度;实施精准式扶贫,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准化配置扶贫资源,精准性扶持贫困农户;实施开放式扶贫,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村流动;实施“造血”式扶贫,在加强改善基础条件中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在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劳动力培训中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紧抓国

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省投放500亿元扶贫贷款的机遇,为我镇积极论证和争取实施一批路、房、水、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实现“走水泥路、住砖瓦房、吃自来水、用动力电”的目标。

——走水泥路。抢抓中央把中西部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的重大机遇,力争每年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0公里,并建成村级停靠站4个。到20xx年,建制村通畅率达到80%以上,通班车率达到100%。

——住砖瓦房。按照特困户、易地搬迁和灾害多发区“三优先”的原则,加快危旧房改造步伐。到20xx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905户。

——吃自来水。加快引洮一期农村供水入户工程建设,力争全部解决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xx年,每个行政村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每个自然村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全镇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

——用动力电。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着力解决涉及全镇13个村34个社的“低电压”问题。到20xx年,力争实现动力电覆盖所有贫困村社。

(四)着力培育富民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门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特色,推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做大做强畜草、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加快发展畜草产业。按照“户均十只羊、轻松奔小康’,的要求,落实政府主抓、干部引领、大户助推、群众行动的推进机制,强化资金、技术、督查三项保障,大力推进千家万户养殖,鼓励支持规模养殖,积极培育养殖专业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生产、加工、销售全面协调发展。到20xx年,全镇基础母羊存栏量达到30000多只,畜牧业增加值达到3百万元以上。

——巩固提升马铃薯产业。健全完善良种推广机制,推进标准化种植,不断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全面提升马铃薯产业开发水平。确保年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6.6万吨以上。

——积极发展蔬菜产业。抢抓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建成通水的有利机遇,在我镇沿川的村社大力发展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现代高效农业,重点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和反季节蔬菜。

旅游业,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形成特色鲜明的富民多元产业格局。

(五)积极推进易地搬迁,加快改善农户居住条件。坚持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城镇化、产业化、园区化的原则依托城镇和中心村、工业园区、重大工程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在我镇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平衡、符合生态和避险要求、有产业基础的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建安置区。在城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区,对有一技之长、已在城镇经商务工居住的贫困户统一安置。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实现年搬迁600人以上。到20xx年,对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500户、24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力争到20xx年城镇化率提高到45%以上。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城镇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城镇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

(七)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搞活商贸流通。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优化流通服务环境,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到20xx年,改造提升我镇农村集贸市场,努力实现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到重点村社。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到20xx年,改造和建设标准化村级综合服务社150个,力争覆盖全镇100%的行政村,农村消费环境和便利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

(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促进技能培训、就业中介、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化”,到20xx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900人(次)。突出抓好“两后生”、“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每年完成培训140人以上,完成劳动力技能鉴定190人,贫困群众年均劳务收入增长15%以上。采取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使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九)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农村信用社增设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站15家,确保农民在5公里半径之内享受到金融服务。引进域内外各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扶贫资金互助社,到20xx年,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加快推进牛羊双联惠农贷款、蔬菜产业贷款、妇女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等工作,并根据农户需求,延长贷款期限。

(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特殊群体倾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布局结构、资源配置、政策措施和水平提升一体化。力争到20xx年,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1%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6%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资金和社会各界捐助,到20xx年,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扩大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80%以上。

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的进修学习,每年对全镇乡村医生进行一次短期培训。加强“两后生”中医推拿按摩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医学类大学毕业生、执业医师到我镇卫生院工作,力争到20xx年实现镇卫生院有全科医生。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优惠政策,逐年提高新农合报销范围、比例和补助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镇设立卫生专干,实行团队医生组团签约服务,全面实施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加快对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政策资金扶持,全面落实各类奖励和优惠政策。

——着力推动公共文化工程。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贫困村倾斜,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扩大公共文化覆盖面。加强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使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到20xx年,实现建制村文化室全覆盖。实施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全区有线电视未通达地区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全覆盖。加快农村固定放映点、“乡村舞台”和“百姓舞台”工程建设步伐,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送文化下乡、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对口帮扶等活动。

——着力加强科技扶贫。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畜草、马铃薯、旱作农业和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科技资源与扶贫项目直接挂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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