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老师,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依据,有着重要的地位。优秀的教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一
组长:一把手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干部班主任
一把手: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做总体安排。
副校长: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德育处:负责学校欺凌专项治理防治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
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反应的情况的落实。
中层、德育处职员:负责校园学生活动场所的早晨、中午、晚上安全及巡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园。
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负责每日班级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通过加强学生晨检,中午、晚上三个时间段的巡视及德育处职员的课间巡视落实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个人预防,学校预防,科技预防(学校有多个电子摄像)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班主任要了解班级实际情况,有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干预。如需要协助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天值班的中层干部。
2、每天三位值班教师要按时按岗巡视校园,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3、借助电子设备,加强对校园多角度的监控,确保校园无欺凌事件的发生。
4、通过升旗讲话,校会,班会,*人员的相关教育等方法,消除个别学生侥幸心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5、学校密切关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教工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预防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6、校门口公告校园报警电话联系人:
当学校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立即向德育处报告,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由德育处或值班中层负责对整个事件的应急处理。班主任做好相关情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及时通知家长,使其了解实际情况并协助进行教育。重大事件上报上级领导或行政部门。
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方案(扩展4)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二
通过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校园欺凌的规章制度,规范幼儿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各班级进行“防欺凌专题教育”,教育幼儿遇到欺凌大胆说“不”,并告诉老师和家长,教师针对孩子反映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欺凌事件发生。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各班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家访,也可以在幼儿园与个别幼儿家长进行单独交流。(重点是那些好欺负别人的孩子家长)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值班人员每日对幼儿园各班情况进行排查,主班老师每天对班级幼儿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报给园领导。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老师们对班里心思重、不善言语、心理有问题的幼儿进行观察摸排和谈心活动,帮助孩子们有问题不积累,避免大的矛盾发生。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专题班队课。教育班级孩子,我们在一个幼儿园,在一个班级,是一家人,要相互爱护,互相帮助,不能伤害别人。
6、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逐步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好班级、楼道、厕所、走廊等幼儿所有活动区域的排查,确保所有幼儿时刻在老师视线范围内。
7、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园领导要监督好本次活动的开展,促使活动落实。
1、高度重视。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每名幼儿的身心健康。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和研究幼儿园欺凌情况。
3、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
4、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5、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活动,负责人要有工作开展汇报材料,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整理归档,专人负责。
本次活动中,要把教育、预防、疏导放在工作首位,严格落实一日活动常规,让每名幼儿始终处于老师的视线范围以内。各岗位教师明确自己职责,履行好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三
根据_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8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主任由孙家峰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6年6月—2016年8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德育教干、安保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_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教育局安稳办131室陈欣同志。
2.县级复查。县教育局将采取督查组随机抽查和责任督学逐校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账、查设施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四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一)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二)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三)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四)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五)出版校园欺凌专刊一期。
(六)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一)成立护校队,加强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至下午放学后)、重要场所(操场、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学校门前保持天天要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增强保卫的威慑力。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
(三)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综治处。
(五)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六)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七)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八)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五
按照《^v^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xx〕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20xx年5月-7月。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6月15日前制定《江洼口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德育处负责在6月20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和张宝增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v^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xx〕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2.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6月20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学校将由张宝增小组协调(时间另定),邀请宁河镇派出所、宁河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3-5年级开展法制教育。
4.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于6月27日进行“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5.学校德育处协调心理健康主管教师孙鹏丽,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学校由校安办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v^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20xx年9月-12月。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
2.区县普查。我校将按照宁河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完成。
3.市级抽查。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将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v^、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初中生防欺凌班会教案篇六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